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时必须全流程采集并上传追溯信息。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这让“回流药”有了“紧箍咒”,让市民用药更加安全放心。
4月8日,记者走进华佗药房、德医堂大药房等零售药店,看到大部分的药盒上已印有药品追溯码。顾客购买完药品后,结账时药店工作人员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才能完成交易,无论是医保支付还是自费购药,都必须完成这一环节。
记者用医保卡购买了一盒蓝芩口服液,包装盒印有追溯码,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扫码识药”界面,扫码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确为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负责人曹光介绍,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按照有关药品和医保管理规定,一盒药品卖给患者后,就不能再被卖给别的患者,只能卖一次。因此,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存在多次终端结算扫码记录,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或是被串换销售。
那么,购药后,消费者如何了解所购药品情况?如何判断药品是否合法合规?
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 p p已提供查询功能,购药者可以扫码“验货”,获取药品销售信息。如结果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确为本人购买,则说明此药品合法合规;如并非本人购买,或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消费者购药时要注意索要保存小票,可将药盒上的追溯码标注在小票上相应药品名称后,并拍照留存,以保留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曹光提醒,药物服用完毕后,建议将空药盒上的追溯码撕毁,不让有心的犯罪分子继续盗用空药盒和追溯码。同时,不要将自己的药盒或药品出售给“药贩子”。一方面,药品经非法转卖后可能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如药品在被非法转卖时被发现,将会对自己的医保待遇带来不利影响,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记者 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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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帆帆
来源:河山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