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苹果ID”进行非法放贷 三人被判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18:17:00    

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利用“苹果ID”进行非法放贷案件,依法惩处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贷款业务,并以超过法定年利率36%的高额利息向他人放贷的违法行为。

2023年上半年至2024年3月,黄某、江某在未取得金融部门和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共同出资创建“XX回租”经营“苹果ID贷”,并雇佣詹某为员工,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平台投放“苹果ID贷”广告,招揽并向持有iPhoneXR以上型号手机的不特定客户提供超过年利率36%的高额利息贷款。

三人通过中介平台向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添加微信或QQ,指导客户登录其提供的苹果ID账号后,再远程修改账号密码,客户便无法自行退出ID账号,以达到控制客户手机的效果。若未按期还款,会威胁客户若不还款将进行锁机、抹机处理,催收后仍不还款的,则对客户手机进行锁机、抹机处理,致使客户手机无法正常使用。

据统计,黄某、江某、詹某三人累计放贷1485人次,放贷660人,放贷金额190万余元,放贷违法所得16万余元。黄某、江某支付给詹某违法所得共计6万元。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5万元;江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5万元;詹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5万元;追缴三被告人违法所得16.803万元,上缴国库,并没收作案工具。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杨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