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告人到庭!”
随着庄严的法槌声
在西咸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车辆管理所候考大厅敲响
4月10日
西咸新区法院刑事巡回审判
正式开庭
本次庭审集中公开审理
7起危险驾驶案件
并同步开展法治宣讲
公安干警、机动车驾驶资格学员等
70余人沉浸式参与了
这场"看得见的法治教育"
刑罚+行罚
经审理查明,胡某某、王某某等7名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各被告人血醇浓度达165毫克/100毫升至238 毫克/100 毫升不等,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庭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态度,当庭宣判,以各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一个月又十五日至三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在刑事处罚之外,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7名被告人同步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禁驾的行政处罚,充分体现"刑行双罚"的惩治力度。
法庭+课堂
为强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王雨辰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结合上述案例,现场开展“西咸新区法院刑事普法系列讲堂”公共交通领域专题分享,多维度、全方面剖析醉驾案件背后的资格受限、经济损失、个人刑罚、家庭影响和社会危害,告诫广大学员摒弃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
刚刚取得驾驶资格证的学员表示
刚拿到驾照就看到了这样的庭审现场,远比传统说教更具震慑力,我定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握紧人生方向盘。
本次“法院+交警”“法庭+课堂”双擎驱动、双向发力的醉驾治理格局,创新性地将刑事案件庭审和法治宣讲融入行政许可前的警示教育程序,实现醉驾治理领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的重要司法实践,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也是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携手履职、共谋社会治理的生动实例。
预防犯罪其路漫漫,社会治理上下求索。西咸新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将刑事审判工作作为发现行业问题、系统问题和区域问题的“晴雨表”,以高发犯罪及风险群体为治理重点,靶向运用法治宣传和司法建议“小切口”,着力撬动社会治理“大文章”,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咸、法治西咸注入司法动能。
作者| 秦博 崔胜亮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