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4 16:30:00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无证导游: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导游证件。2.擅自变更行程: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3.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讲解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4.诱导消费:导游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强制购物。5.服务标准不符:服务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1.强制消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2.价格欺诈: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3.合同违约:不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我局特设立以下举报渠道: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举报信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保密承诺: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旅游市场秩序不仅关系着城市的形象,更直接影响大家的出行体验。欢迎各旅行社、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监督工作中,一旦发现旅游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反馈。让我们携手共进,全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市的良好形象,让每一位游客都能收获一段美好而难忘的旅程。☞惠及9.55万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