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这几年一直在进行机构改革,把相同或相关的职能合并到一个单位,其中医保局这边增加了的就是有关药品招标采购的和医疗价格方面的及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以前是在民政局,叫民政救助,然后2018年开始就陆陆续续转移到了当地的医保部门。当然了民政局作为救济救灾的部门,其依旧还保留着民政救助的职能,只是申请方式和补助标准有了一些变化,然后移到医保局的医疗救助也有了一定的调整,跟原先也有一些不同。医保局作为医保基金管理机构,相对公平,没有更多的主观意愿,一切以发生的费用和医保系统为准;民政局作为救急救难的机构,其救助更有主观意愿,政策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医保局的医疗救助方面,现在各地都有医保系统,如果是在当地医院就医,一般直接在窗口结算就可以了,有些省外异地就医的,把就医发生费用的发票、清单、住院记录这些拿回当地医保局报销就可以了,办理方式相对简单。住院医疗救助的标准为,经医保报销后,目录内费用(1)特困供养人员按100%的比例报销、(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封顶线5万元、(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封顶线3万元、(4)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个人自付在2万元以上的,对2万元以上部分给予50%的比例报销。可以看出,医保的医疗救助更有程序和严格的标准和比例。
民政局的救助更有人性化和更具有人为的主观意愿,符合不符合的没有严格的标准。民政的规定是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给予重大疾病救助,这个规定就很笼统了,很难说详细的去认定和审核。像江西这边的话民政救助金从1000元到最高数万元不等,一般乡民政所里面可以申请1000元的救助,这种比较简单,名额也最多;确实有比较大的费用的可以向县里面申请5000到3万的,每年都可以申请,提交当年度的住院发票及报销结算单就可以,这个金额更大,审核更严格,名额也更少。要跟高的就很难了,民政局每年都有一定要完成的资金指标,所以有医疗费用确实较大的情况申请了一般都可以通过,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救助金额大小就看每个人的医疗费用大小和家庭情况了。
现在的技术还是非常先进的,不管是医保医疗救助也好,民政救助也好,其本意都是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确实发生了较大医疗费用的人群;不像互联网上那些各种未经过审核就可以随便发起互助的,政府的救助都要审核,救助费用较大的还会有大数据审计,审计全家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不动产等各种情况,不符合的不予救助,真正起到了贫困救助的作用。